(一)違紀考生對涉及本人的違紀處理不服的,可以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提出復議申請。違紀考生對涉及本人的自律懲戒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提出復議申請。
(二)考生提出復議申請的,應當提交申訴書?忌岢錾暝V,應當實事求是,申訴證據應當真實準確充分,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
(三)申訴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申訴人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其他基本情況;
2、申訴的事項、理由和要求(附申訴人簽名、申訴時間);
3、申訴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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